西宁9月6日电(记者央秀达珍)近日,青海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出台《青海省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全面试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建成责任明确、途径多元、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应赔尽赔、修复有效、信息公开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方案明确提出,结合青海省生态现状,力求破解“企业污染、群众、买单”的不合理局面,推动履行职责,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方案要求,明确生态损害赔偿适用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生中元节出生的人态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推进青海省生态文明体制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青海省已成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的开展,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