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人文经济> 文章内容

江南大学人文社科研究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9-9 6:33:13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梦见家里着火为进一步发展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术人才,构筑学科,促进交叉融合,为申请国家部省级研究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加强和规范我校人文社科研究(以下简称校级研究)的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通过组织承担国家、省部级课题科研项目、产出高质量研究,促进应用、交叉、新兴学科的发展,使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在该学科领域有所突破。

  2.通过承接地方部门的委托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提高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成为地方性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

  4.文科研究要根据申报研究承建书的要求,按照三年的建设周期,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研究必须“以学科建设为目标,以课题研究为纽带,出与出人才并重”的方针,并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各方面的责、权、利,实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良性循环的发展目标。

  2.梯队标准:6-9名专、兼职研究人员。其中,教授或研究员不少于3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人,45岁以下研究人员占50%以上。

  3.科研项目标准:1项国家级项目或2项部省级科研项目或1项部省级项目且有1项经费超过10万元的横向项目。

  校级研究由带头人提交申请和有关论证材料,由有关学院推荐,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报学校校务会议审定后成立。

  1.校级研究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按照建设目标,制订和实施建设计划,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完成建设目标。校社会科学处负责研究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力量开展科研攻关。

  3.与研究二级学科相关的学院,应为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相应的配套经费,办公用房由相关学院解决。

  4.负责人可按照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办法聘任研究人员和进行人事管理。聘任的校内人员,在工作期间仍保留原单位的编制,项目完成后可回原单位工作;聘任的校外研究人员,其编制仍在原单位,但在工作期间日事管理由相关负责。

  1.校级研究应把承担重要科研项目,产生重要科研当作建设的首要任务,主动从国内外有关部门承揽各类研究项目,争取科研经费。

  2.校级研究每年可设立2-3项重点研究项目,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各遴选推荐,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定后,作为人文社科校级规划项目立项,并按照《江南大学人文社科校级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管理。

  1.由校级研究经费资助的所有研究(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相应的(如江南大学研究中心)。

  2.校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所取得的著作和研究报告类,须在封面显著注明“江南大学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基金资助”。未按上述要求注明者,一律不予结项。

  1.学校每年对各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目标考核。检查重点以科研质量为导向,重点考察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重点研究项目的研究、学术队伍和整体运作。对基础研究类的侧重评价原创性和学术性,对应用研究类的侧重评价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研究要注重形成自己的学派和学术风格,培育自己标志性的学术贡献和学术。

  2.每年12月底前,各报送年度检查报告并填报《江南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年度检查表》,于1月上旬上科处,社科处组织专家对年度检查报告和检查表按合格、不合格进行评价,对年检不合格者将限期整改,并停拨第二年资助经费。社科处每三年对文科重点研究进行一次目标考核,按优秀、及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价,对不合格者,将撤销其校级研究的资格。学校鼓励在考核中获优秀的文科重点研究申报部省级研究。

  财成国际

币安app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