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
2016
年
3
月
23
日
编
制
说
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
团”。
编制依据
本报告编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公
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通知为依据。
本报告编制以全球报告倡议
组织(
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四
版(
G4
)》的指
标体系及相关披露要求为标准。
本报告编制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
见》、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
ISO26000
、以及
GB/T36001
-
2015
《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为参考。
编制方法
本报告编制以《中信银行社会责任报告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
管理系统”为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
本报告中涉及的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信息以及财务数据来源于本
集团
2015
年年度报告(
A
股)。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中所涉及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中所称“截至年末”均为“截至
2015
年年末”。
本报告披露的各项数据和陈述的报告期与本报告的报告期相同(特别注明除外)。
本报告所披露的数据、陈述和案例的方法均通过在线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本报告中涉及
上一期报告的数据基本与其保持一致,如存在数据调整情况,已在本报告相关部分进行
说明。
本报告以中文编写,英文版由中文版翻译而成,若两种文本有差异,以中文版为准。
编制单位
本报告的编制单位为本集团总行群工保卫部,所在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朝阳
门北大
街
9
号东方文化大厦。
报告周期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时间跨度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特别注明
除外)。涉及的附属公司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与本报告报告周期一致。
报告范围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单位包括:
31
个总行部门、
38
家一级分行及其分支机构、
5
家境
内外一级子公司。
报告审议
本报告经本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审议通过。本集团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鉴证
本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独立有限鉴证,并出具
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详见本报告附录。
报告发布
本报告中文版以纸制版、电子版、
APP
版三种形式发布。纸制版通过本行营业网点、
邮递及相关活动向公众发放,并通过本行选定的公众媒体发布报告摘要;电子版全文通
过本集团官方网站发布,网站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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