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刘先生一家从山西来青岛旅游,母亲徐老太在酒店房间内摔倒造成大腿骨折急需手术治疗。刘先生找到酒店方要求赔付,酒店负责人员称,店内安全措施齐全,是老人不小心加上子女不当造成的,赔付。到底如何赔偿,双方争执不下,刘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最终经执法人员协调,刘先生母亲获赔2.2万元。近几年,消费者入住酒店发生意外的事件并不少见,责任如何划分、如何赔付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去年10月1日,山西太原的刘先生与家人一同来青旅游,刘先生与姐姐早晨离开酒店,房间内只留下了69岁的母亲徐老太和两个孩子。不久,住在酒店隔壁房间的客人发现有人不停敲打墙壁发出呼救,便马诉酒店服务台。服务员开门发现徐老太痛苦地躺在地上。经询问,老人在浴室内摔倒受伤,服务员及时拨打了110、120求救。救护车将老人送到医院后,诊断为大腿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医院表示前期手术及治疗费用需要3.5万元。
刘先生认为母亲在宾馆内摔伤,对方负有责任,应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宾馆负责人辩称,酒店设施齐全,老人在无人照料下走不稳,跌倒摔伤,赔付。双方协商无果,刘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10月2日,投诉转到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中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
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并询问了酒店负责人,对方表示,酒店设施齐全,不认同刘先生提出的宾馆浴室内无防滑垫和防滑提示投诉理由。投诉人刘先生则表示,酒店的防滑垫就是防滑毛巾,但老人并不知道。加上地面有水太滑而造成老人摔伤,酒店必须承担全部费用。
随后执法人员对酒店的安全设施现场检查,发现浴室内贴有相关的防滑提示,淋浴房内也有防滑垫。但出淋浴房后的地面上却没有防滑垫,而是用放在一旁的白色地毯作为防滑垫。同时徐老太跌伤时,家人并没有在一旁,也存在不到位的问题,诸多原因导致老人摔伤,造成意外发生,双方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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