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电据网站消息,关于《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13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据了解,为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保障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和住宿人员权益,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的部署,着力推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设立旅馆,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具备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居民身份证读取设备等住宿信息采集、上传设施;具备必要的防盗、视频等治安防范设施,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应当有健全、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等条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旅馆应当在前台、出入口、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安装符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视频设备,并确保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旅馆不得在非公共区域安装视频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