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610:12:59来源:中国网作者:辛闻责任编辑:郭永国
中国网新闻8月26日讯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孰强孰弱,日前已见分晓。记者从25日在北京发布的《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15-2015)》黄皮书(简称黄皮书)发布会上获悉,这是该课题组连续发布的第四部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布。
报告显示:美国、英国、日本位列G20成员的前三甲,其中中国在G20中排名第9位,这是G20集团中唯一进入前十名的发展中国家。该黄皮书根据二十国集团(G20)各成员创新发展的实际,构建了G20国家创新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由1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组成)和数学模型,对2013-2014年二十国集团(G20)各成员国的国家创新竞争力进行评价分析,为G20各成员提升国家创新能力提供参考依据。
据悉,该《黄皮书》是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充实完善国家创新竞争力的理论内涵,紧密跟踪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人文地理学等多学科的最新研究动态,深入分析当前二十国集团(G20)各成员国家创新竞争力的特点、变化趋势及动因,按照科学性、客观性、系统性、公正性、可行性、可比性的原则,建立起比较科学完善、符合二十国集团各成员国国情的创新竞争力指标体系及数学模型。
课题组运用所构建的指标评价体系和数学模型,采集了各成员国的最新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对2013~2014年间二十国集团(G20)(注:本报告选择G20中的国家作为比较对象,由于欧盟作为一个联合体,因此就不纳入评价范围)中的19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进行全面深入、科学的比较分析和评价,深刻揭示不同类型和发展水平的国家创新竞争力的特点及其相对差异性,明确各自内部的竞争优势和薄弱环节,追踪研究G20内部各国创新竞争力的演化轨迹和提升路径,为世界各国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对策。
2014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英国、日本、德国、加拿大;排在第二方阵(6-10位)的依次为:韩国、法国、澳大利亚、中国、意大利;处于第三方阵(11-15位)的依次为:土耳其、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巴西、墨西哥;处于第四方阵(16-19位)的依次为:南非、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
2013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排在第二方阵(6-10位)的依次为: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意大利;处于第三方阵(11-15位)的依次为:俄罗斯、土耳其、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巴西;处于第四方阵(16-19位)的依次为:阿根廷、南非、印度、印度尼西亚。
2013-2014年,共有9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排位发生变化,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加拿大,上升了2位,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巴西、南非均上升了1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法国和墨西哥,均下降了2位,俄罗斯和阿根廷均下降了1位。此外,只有1个国家发生了跨方阵变动,即加拿大由第二方阵迈入第一方阵。
从综合得分情况看,2013-2014年G20大部分成员的创新竞争力得分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共有10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上升,9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下降,最终使得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平均得分上升了0.6分。俄罗斯、阿根廷、墨西哥3个国家的得分下降明显,降幅均在1分以上;其中俄罗斯的下降幅度最大,达到5.2分,而阿根廷的降幅也达到4.8分,墨西哥的降幅为1.3分。意大利、巴西、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得分上升比较明显,增幅均在2分以上;其中得分增幅最大的是意大利,上升了5.9分,巴西的增幅也比较高,达到4.4分。
在本评价期内,中国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增幅比较显著,上升了2.6分,远高于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的平均变化水平(+0.5分);中国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创新竞争力排名最高的国家,说明这些年中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提升了我国国家创新竞争力。通过对比2013-2014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变化情况可以发现,G20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整体水平呈现上升趋势,这说明这些年G20各成员为了尽快从经济危机的困局中实现恢复性增长,都采取了“科技创新成为各国实现经济再平衡、打造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核心”的创新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创新能力的提升。
从排名分布情况看,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呈阶梯状分布,且差异较大。2014年,只有美国1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达到70分以上,其余国家均低于60分;其中,有1个国家介于50~60分,有7个国家介于40~50分,2个国家介于30~40分,4个国家介于20~30分,3个国家介于10~20分,1个国家低于10分。
国家创新竞争力较高的国家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9个发达国家全部处于第一方阵和第二方阵,只有排在第9位的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突出反映了发达国家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比较好,创新投入、创新人才资源和创新制度环境优势明显,因此,这些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也比较强。国家创新竞争力较低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集中分布在第三和第四方阵,这是缘于这些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而且在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效益等方面都还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差距,需要花大力气来改变这种状况,不断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
2013年和2014年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分布情况接近,不是呈对称分布,在各个得分段内也不均衡,比较多的是介于10~30分、40~50分。各个得分区间段内的各个国家得分差距比较小,例如2014年,得分在40~50分区间的共有7个国家,接近总数的一半,而且这7个国家得分非常接近,最高是日本,最低是中国,两者得分相差2.5分。但整体来看,各个国家得分差距非常明显,美国得分最高为78.9分,远远超过其他所有国家,其他国家得分均没有高于60分。得分最低的印度尼西亚只有9.1分,印度也只有12.9分,与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得分差距非常大。
从2013-2014年G20集团国家创新竞争力排名在世界六大洲、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以及“金砖五国”中的平均得分及其变化情况看:除南美洲和非洲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平均得分下降外,其余各洲的得分均有所上升,亚洲和大洋洲的上升幅度比较大,分别上升了1.0分和1.7分,北美洲和欧洲分别上升了0.6分和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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