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新青年李牧,男,广东梅县人(生于广西柳州),纽纪念大学民俗学博士,现为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本文关注湖北英山“死后易姓”的丧葬习俗,从礼仪、族、传说到地方社会,层层剖析,引人入胜。
姓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符号之一,是个体和族群身份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及族的姓氏一般不能轻易改变,如有改动,常与较为深刻的社会文化因素有关。本文将首先以蒋萧氏为例介绍何谓“异姓”,进而通过前辈学者的研究及笔者田野资料,对《蒋萧氏谱》中《由蒋入萧记》这篇专门解释此现象的重要文献进行解读,最后,笔者将提出一些或许并不成熟的思考,冀能为进一步全面理解此现象提供可能。
英山县今属湖北省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东北角,大别山南麓,与皖西的金寨、霍山接壤。据九年版《英山县志卷一·地理志·沿革》所载,直至时期,英山县属地与今安徽诸邑归属同一行政区,因此,英山在文化上与皖省更为接近;同时,在人员流动上,英山与皖省的人际互动也更为频繁。与安徽的许多地方(古徽州为典型)类似,自宋以降,除商业活动较为活跃的县城及一些市镇外,在乡村,英山大多是以父系血缘及世系聚族而居的。据笔者田野调查了解,英山的许多村落,在今天仍有十分明显的,一姓集中而形成大姓的现象,如草盘地镇(俗称“草盘”,故下文皆称“草盘”)星光村多黄姓,杨柳镇芭茅街村多胡姓,以及方咀镇多方姓等等。当地地名也反映了英山历史上较为突出的聚族而居现象,如马家畈、张家咀、吕家湾、陶家河、王家老屋及曹家冲等地均以姓氏命名。可见,在历史上,英山地区的族力量较强。据笔者朋友,也是此次调查活动的陪同者,英山草盘人黄鹤(黄鹤乃笔者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北大同届同学,目前正在大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介绍,当地一般将英山依水系划分为三个片区,即东河、南河及西河。每一片区都有所谓的“大姓”。东河有四大姓:徐、胡、萧、杜;西河亦有四大姓:余、傅、金、叶;南河则有两大姓:王与段。
东河萧氏家族中的一支,即所谓的“草盘萧”(萧姓的最大支派)有一个颇为独特的风俗,即此族的萧姓男子去世后,其墓碑上所将刻写的姓氏,不再是其生前所使用的“萧”姓,而是看起来与其生活毫无相干的“蒋”姓。黄鹤已故外祖父即是草盘萧姓,由于其外祖母伍翠华仍然健在,故仍未立碑。黄鹤的外祖母说,待她百年之后,与其夫合葬之时,其夫墓碑上会刻写“蒋”姓。笔者2015年8月在草盘镇调查时,正好有一位“萧”姓老人去世。据其亲友说,来年清明之前,家人会为其立碑,而碑上会依据传统铭刻“蒋”姓。黄鹤大堂姐夫萧志文(章字辈,属高辈分)之兄萧志龙即是当地一名刻碑人。萧志龙告诉笔者,在其职业生涯中,草盘萧姓家族过世之人,从未有不改姓的;如有不改姓的,则必定是同姓不同。据萧氏族人介绍,萧氏“异姓”的传统始于该族的迁英(即迁到英山县)五世祖萧子才。根据2003年编撰的九修《蒋萧氏家谱》,萧子才应生活于宋元之际。其夫妇合葬之墓如今在草盘镇大屋村三组大屋垸背后山(图一)。该墓座西北朝东南,大园头,灰麻岩石质。碑高1.6米,碑宽0.95米,碑厚0.15米,封土堆高1米。碑中间阴刻:“主簿五世祖考蒋公子才,始妣蒋母徐老孺人之墓”,碑右侧阴刻:“大清同治元年庚午仲冬月”,碑左侧阴刻“合族”。据湖北英山县文物局(暨博物馆——毕昇纪念馆)工作人员姜红胜介绍,此属宋代墓葬,因水害,清代重立。据姜先生说,当地习俗会将老碑置于新碑之内,故现今看不到旧物。从此碑上可以看到,在生时为“萧”姓的子才公及其夫人,墓碑上所刻却为“蒋公”及“蒋母”。若此墓确属宋代墓葬(或元代初年),那么英山草盘萧氏家族的“异姓”传统已有近千年的历史。而“异姓”起源为何呢?
对于“生姓萧,死姓蒋”的传统,萧氏族人,特别是其中的妇女及年青一代,大多是只知其事,但对原因则语焉不详。直至笔者遇到前述提到的,作为草盘萧氏章字辈长兄的萧志龙,这个问题才有了初步答案。萧志龙所藏九修《蒋萧氏谱》中有一则名为《由蒋入萧记》的文字,为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萧氏裔孙萧际云所撰写。现录全文如下:
事有传闻史实,以至袭谬沿讹,愚者信之。即间有疑其事者,而年代湮远,苦于考证之无从,未尝不掩卷太息,不敢轻为变易也。如我四世祖由蒋入萧之由,据前谱所载,不但没祖妣报恩之意,且未深体祖考继绝。犹幸有灵,越数百年尚留残帙。俾后有人得循借书刊谬之例。此次谱牒,若不补载,是心诬祖,咎更甚于臆断也,忍乎哉?
按光绪丙子科廿一世孙序伦领乡荐,往潜省墓,追祭小河南之蒋氏祠,居数日,于乱书中得前明旧谱一帙,载我英邑一支,承萧户籍原委,不禁感泣涕零,讶前谱已经五修,何考核之未确也。因怀此帙归示族人。乃知省一生潜邑,远馆于英之东河。英有萧氏夫妇,家资甚巨,仅生一子,抚候姓女为养媳,年甫十龄,而萧之子殁,翁姑念承继无人,爱侯女不忍嫁,遂以媳为女。每执手欷歔曰:“萧氏之绝续,视此女也。”频年选婿,无当意者,省一公馆英日久,萧素慕其为人,请媒邀为赘婿。登门之日,二老悲喜交集,首告以子丧媳留之苦衷,且曰:“为他人婿则呼为半子,为我家婿,则倚为子也。”迨生子子才、子贵,候妣遂固请之。尝愀然曰:“今二老虽亡,言犹在耳,目之瞑否,未可知也。”公亦不胜恻恒,且感候妣之不忍负恩。爰命自五世后,生承萧姓,死归蒋,庶几恩义两全,根源不没云。嗟乎!我族书香罔替,而蜚声桂苑者不乏其人,自泽及公后二百余年,伦序始接其踵,得毋公妣实迹未彰,故阴为启牗,默为欤。
今谱之修,伦序已五稔矣。年未周甲,有志未成,他事惜无多见。而往潜一役,有功于祖居多,欣喜之余,感慨系之矣。继自今公妣迹,皎于日月,谱则从蒋,姓则从萧,继继绳绳,足慰候妣之灵于地下。惟萧氏源源,杳不可溯,即欲寻候妣翁之墓,而登高凭吊,并不知何处荒烟蔓草中,有一抔黄土也!族中议者曰:“是毋庸虑,异日为四世祖妣建专祠,将以前萧氏历代英灵,合一祖而追祀之可乎?”众曰:“诺。”
此篇记述内容极为丰富,笔者将讨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关于《由蒋入萧记》的建构性质。在此篇记文所述的故事版本被发现以前,关于萧氏族人异姓的传说很多,而记文中的版本则出现较晚,且鲜为人知。从行文上看,记文作者对于其它关于此习俗的传说持否定态度,认为这些传闻“失实”,是“袭谬沿讹”。最重要的,其认为这些传闻有萧氏祖先之意,“不但没祖妣报恩之意,且未深体祖考继绝”。由于材料缺乏,现已不能得知记文作者所针对的传闻内容,但笔者在草盘走访时,耳闻了几则与记文故事不同的传说。以下是与草盘萧氏同姓不同的退休教师萧辉华所述的版本:
我记得他是一个姓萧的,一个姓萧的男的,跟的一个姓蒋的女的,中途结婚了,所以后来呢,因为这个事情打官司,姓萧的要孩子们姓萧,姓蒋的要求孩子们姓蒋,那是什么时候我也搞不清楚,应该是古代的时候,后来两个打官司,县官就一判呢,说一个要后代姓萧,一个要后代姓蒋,所以呢,判的就是说呢,要解决这个矛盾,就生姓萧,死姓蒋。
由于草盘萧氏异姓的习俗为当地人所熟知,因此,即使不是萧姓人士对此习俗也颇为了解。以下是黄鹤二伯父黄开炯的版本:
有一个女的,先嫁了萧家,有了孩子,又嫁给了蒋家,这个孩子呢,后来很有出息,做了大官,两家就争这个孩子应该姓萧还是姓蒋,因为这个孩子有萧氏的血脉,又为蒋氏所扶养,所以朝廷呢就颁布说让“生姓萧,死姓蒋”。
萧氏的媳妇与蒋氏私通,生下一个儿子,姓萧,后来做了大官,后来两家人争这个孩子的姓氏,后来判说“生姓萧,死姓蒋”。
在这三个版本中,萧辉华的版本讲述的起因是夫妇之间的矛盾,黄开炯的版本讲述的起因是妇女改嫁,而黄万二人版本中的起因则是女子的不贞。从内容而言,这三个版本确实不如记文故事符合社会伦常,故记文的版本被萧氏家族,特别是谱修订者所接受,实属合情合理。而此处的合情合理正反映了记文浓厚的后世建构意味。如果信息确实,从时间上看,记文故事所本谱牒的年代,正与自明朝(特别是明嘉靖十五年“大礼议”后)开始的,大规模的明清民间造谱修谱运动相吻合。这一运动是由各地拥有或的士大夫乡绅阶层主导的。从《由蒋入萧记》中可以看到,萧伦序是萧氏族人中首位看到所谓“前明旧谱”的。同时,据九年版《英山县志卷十·选举志·科第》所记,他也是自宋代以来,首位获取(举人)的萧氏族人(光绪二年丙子科,即1876年)。因此,为了使本族传统契合伦常,萧伦序很可能在未见到旧谱的情况下,“创作”了《由蒋入萧记》。这或许可以解释,记文故事直到清末,才被发现的原因。
当然,如果萧伦序确是见到旧谱,笔者推测,此谱中的记录应是较早的记文故事版本。即是说,在萧伦序以前,族人应已开始构建新的习俗传说。据九修《蒋萧氏谱?五修谱序》所记,此族谱的第一次编修当在清康熙四十五年(公元1706年),而直到萧际云所补载的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如其所云,“讶前谱已经五修,何考核之未确也”。这近二百年的时间,或许是萧氏族人致力于将祖先形象及“异姓”习俗伦理化的时间。从明朝编辑故事的族人始到萧际云止,“前谱所载”之“失实”传闻便已被完全删除。另外,从记文故事与笔者耳闻的三则传说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记文故事之外的三则传说大都强调女性行为,如夫妻争执、改嫁或失贞等,对于后世习俗的深刻影响,而记文故事则较倾向于以男性为中心。这一转变极有可能与萧伦序中举,萧氏族人由此获得地位的提高有关。但这个男性形象,因为其婚姻形式,又是值得玩味的。
第二,蒋省一的入赘问题。记文故事的核心人物(蒋)萧氏的四世祖蒋省一并非英山本地人,而是来自潜邑(今安徽霍山县附近)的教书先生。由于其人品好,被当地富户萧家看中,选为女婿。而女方并不是萧氏之生女,而是其为已故独子早已选定的童养媳,虽未过门,但已有媳妇之名。因此,蒋省一的婚姻形式应该类似于迎娶“望门寡妇”的入赘婚。在民间的入赘婚中,依据女婿自身的社会地位,财富、翁婿关系及夫妻关系等参数的不同,入赘的女婿在家庭中的地位,及其所享有的丈人财富的使用权和继承权是不同的。在有宋一代,《宋刑统》中并未提及赘婿的地位与,因此,生活在南宋中晚期的蒋省一可算是,其家庭及社会地位是缺乏保障的。但是,从记文故事来看,由于蒋省一拥有作为教书先生(“坐馆”)的文份,较之需要应付繁重赋税差役的一般赘婿而言,应该比较舒适。更何况,萧氏“家资甚巨”,并将蒋省一倚为子,翁婿关系应该比较和谐。即是说,入赘女婿蒋省一承担了萧氏继绝的责任,成为萧氏的异姓子。在历代王朝所颁行的法律及许多族族规中(根据朝代和族的不同,在具体上有所差异),虽然异姓承祧往往被或严格,但在民间实践中,民间惯例与存在巨大冲突,即使在量十分强势的古徽州地区,异姓承祧的现象比比皆是。作为子,蒋省一在萧氏二老去世之后,继承了萧氏的户籍,同时享有了萧氏家族财产的使用权甚至支配权。虽然宋代的赘婚制并未强制赘婿改姓,但从九修《蒋萧氏谱》所载的萧氏世系看,蒋省一应随萧姓,并更名为萧一省。但是,蒋省一对于家庭财产的支配可能是受到的。据学者考证,宋代法律只了寡妇、女儿等与户主有法律承认的继承关系的家庭,在户绝(没有男丁——笔者案)情况下的。因此,蒋妻侯氏应该享有受法律的财产控制权。从记文来看,确是由于侯氏的,蒋省一才做出了让后辈子孙“生承萧姓,死归蒋”的决定,而没有让孩子归。试想,如若侯氏没有对于家庭的一定控制权,蒋省一很可能逃避其作为“子”的承祧义务。这一点可从该族祭祀实践上得到旁证。
第三,(蒋)萧氏祭祀问题。记文中提到,《由蒋入萧记》是光绪年间中举的萧伦序,在祭祖省墓时发现的。可见,英山萧姓的裔孙并非在英山祭祖,而是“往潜”,而且,其所祭奠的并非萧氏先祖,而是“追祭小河南之蒋氏祠”。依照法,异姓承继或者赘婿的子孙所应祭祀的应是承继的户主,或者说,该户主应是承继该户的后辈所祭祀的祖先之一。笔者祖父也曾入赘当地富户,并将本姓“李”改随岳父“张”姓,膝下儿女亦皆从张姓,并传之子孙至今。如今家中祭奠,神主牌位上皆书“张李氏历代祖”。反观英山萧氏,虽承萧姓,却无祭奠萧氏祖先的习俗。如记文所述,“惟萧氏源源,杳不可溯,即欲寻候妣翁之墓,而登高凭吊,并不知何处荒烟蔓草中,有一抔黄土也!”另外,如九修《蒋萧氏谱》记载,蒋省一逝后并未葬在英山,而是回归潜邑安葬。以下是谱中关于蒋省一的记录:
妣侯氏,公入赘萧门后,生子二:子才、子贵。公席萧业,因萧公承继无人,不忍没其姓氏,命子孙生承萧姓,殁归蒋。凡祭祀、茔墓、碑誌,仍书蒋氏。此公恩义两全之深意,即本支承萧姓之由来。公往潜探生身父母,殁于潜,葬蕨萁坪二龙戏珠,与生父母同茔共碑,辛乙向。候妣殁,葬本乡朱家山万栗园灵鼠投仓形,甲庚向。七世祖妣周氏,八世祖妣李氏殁,附葬左右,同冢共向,有碑。
从此段文字中可以看到,蒋省一去世后,其遗骸并未运回英山,并最终与其妻侯氏合葬,而是被留在潜邑,与其父母同葬。从记文来看,侯氏也并未被后代子孙所祭奠(或经常祭奠)。直至光绪年间,族人才提议为侯氏建专祠,并在祠中同祭萧氏历代先灵。但是,直至今日,祭奠萧氏的计划仍然只有蓝图。更重要的是,由于“生承萧姓,死归蒋”的传统,萧氏族人在去世后,便不再与“萧”氏有任何,如此,“萧”氏从仪式上便被完全涂抹,“未绝”的草盘萧氏,变成了文化仪式上的“绝户”。在这一意义上,蒋省一的做法似乎并未做到“恩义两全”,甚至有“忘恩负义”之嫌。作为继嗣子的蒋省一,为何在当时法观念逐渐兴盛和强势的地区,不顾法之约束,一意为之呢?
首先,不论从宋代国家法律还是从当时的法观念出发,萧氏纳蒋省一为赘婿,并将之倚为子,以及之后蒋省一较为地归,且使其子孙不再祭祀萧氏祖先等现象,均不易出现在一个本凝聚力较强的族。根据九修《蒋萧氏谱》可得以下萧氏世系图(从蒋省一的萧氏高祖始):
(萧)大心(萧姓始祖——笔者案)得姓受氏以来,代远年湮,支别,至南宋前,通族已分成三十二大派,分布于少数民族及,极为复杂。细理瓜藤,上下左右细心求索,终于理出嫡系。自心公至二十一世何公(指萧何——笔者按),世居沛郡,故为“沛郡派”。四十世整公为淮阴令,居武进之东城里,遂为南兰陵,历齐、梁、陈、隋、唐,虽徙迁不一,皆自兰陵分,仍以“兰陵派”赅之,五十五世悟公,至五十七世廪公,为“豫章派”。自五十八世益公,至七十二世一彰公,为“武陵派”。彰公之子雅公,由下萧红崖迁湖广武昌府兴国州(即湖北省阳新县黄桥洪坪市),为兴国萧姓始祖。雅公之,有留居洪坪市、居黄冈徙大冶的,有先后迁居罗田、英山的,并迁居岳西、霍山、立煌、霍丘等县的,他们十四世以前,均以“湖广兴国派”而断。唯雅公长子维高公始迁英邑,未与任何支联合,因亲生一子少殇,以未婚童养媳候女招我蒋公省一入赘为嗣。生子才公,正式承萧户籍。故宜另起新,自子才公诸祖以下,应为“鄂英蒋萧派”。
爰自心祖至子才公,计七十六世,合列一表,一线嫡传,微及其旁。斯表也,固亲其亲祖之义,亦俾后人穷源而上,知吾身之所自,竟委而下,知吾族之兴,于焉未艾也。是为引。
此文的作者是萧氏裔孙,现年81岁的退休历史老师萧同敬。他告诉笔者,为探寻萧氏先祖,其曾用七年时间翻阅以《二十四史》为主的历代史书,及所能查阅的萧氏谱,将萧氏列祖之世系列出。萧先生谈到:“以前的家谱没有了。修这个家谱非常难。找不到根据。到处凑,慢慢凑出来的”。萧氏先祖部分的后世建构自不待言,亦非本文考察之重点。但萧先生在中提到,其对于萧氏“湖广兴国派”及“鄂英蒋萧派”的记述,是现存各派之谱牒。若数谱可以互相印证,则其世系源流应是各派所共同承认的。即是说,各派的世居地、迁徙过程及相互间的亲疏关系,讹误应该较少,故英山萧氏的源流大致应该不错。此文中提到,英山萧氏的始祖,应是萧雅的长子萧维高,即蒋省一所承继的户主。另外,据九修《蒋萧氏谱》,萧维高的二弟萧维熙没有子嗣,三弟萧维机迁居黄州府,而其四弟萧维玉和五弟萧维宁则留在兴国。萧维高迁英以后,“未与任何支联合”,而且是该族迁徙到英山的唯一支,因此,选择同子弟承祧,便是较为困难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其自身不愿意选择同承继)。这一萧氏家庭由于疏离本,一方面较少受到族及法的制约,有较强的性和度,这应该也是萧维高夫妇能顺利纳赘,以及后来蒋省一可以归并立下“异姓”约的重要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强大的族作为后盾,英山的萧氏家族可能缺乏与其他族竞争的实力,因而,其所能支配的社会资源,便也十分有限。据九年《英山县志卷一·地理志·物产》所记,英山“境多山,鲜平畴广陌。田不恒及三之一。而东西二河,近因河物淤塞,沿河左右之田,半被河身佔有,田几又去十分之一。惟邑境山稍平衍,田地较阔,故丰岁仅足自给,歉岁则食邻封。”由此可见,英山当地自然资源较为贫乏。虽然县志中并未提及各族之间是否出现激烈争斗,但依据一些学者对中国其它地区族,特别是移民族关系之研究,进行推测,英山当地的竞争也应十分激烈。而解决族之间争端的有效方法之一,便是壮大自己的族力量,与有利益冲突的族实现实力上的对等,甚至超越,以维持互不的局面,或者对方离开自己的生活场域。
作为萧维高系的萧氏家族,直到招赘蒋省一,在英山仍未发祥,男丁甚少,枝叶不茂。由于势单力薄,萧氏必须利用英山以外的族关系,来增强自己的实力。而在其迁徙到英山的初始阶段,英山萧氏可以整合,并且可靠的资源仅有两个,一是萧氏在鄂皖境内的其他支派,如前文提到的,定居在兴国及黄州的维高诸弟,二是作为萧氏姻亲蒋省一的蒋氏家族。从法角度而言,英山萧氏首先应该寻求鄂皖其他萧氏家族的支持。但是,正如前引萧同敬文所述,自萧维高迁英以后,便与家族其他没有往来。其原因不明,可能相互有隙,或者担心同子弟觊觎其资财。关于萧氏家族各支之间的疏离,萧同敬先生曾提到下例:
我最近发现,就是我这支人一件事,搬到六安那边去了,我算账,三百多年了,跟你年纪差不多的两个小伙子找到这儿来了,找到我了。的确是我这的,是我这大字辈祖人时候搬过去了,一直两三百年,这么近,没联系,他不晓得。但是他的排行相像。我说怎么个排行呢?上辈往下传的,小时候要我读得非要我背,大了他要我写得出来。就是这样往下传的。我说你幸亏往下传,不然你追不到根儿。到我这儿我帮他查到了,是白树湾那支人,大字辈脚下。
可以推测,由于萧维高与其他鄂皖萧族支派疏远,蒋省一亦不可能与这些亲族亲近。再者,萧同敬文也提到,萧氏族人定居于兴国仅不到两代,而迁居黄州则不及一代。因此,这些族人恐怕与萧维高一样,立足未稳,可能仍自顾不暇,有心无力。最后,蒋省一的赘婿身份,或其后的异姓子身份,可能不易得到萧氏族人的认同。因此,蒋省一便转向定居于潜邑的蒋氏族人寻求支持。这大抵可以解释前引略传中所提到的蒋省一归潜邑探望父母(可能是经常性的行为,且每次时间不短),且最后逝于潜邑并与父母同葬等问题。
但是,需要提及的是,蒋省一向蒋氏族人寻求帮助,并建立英山萧氏与潜邑蒋氏的联系,并非是情急之下的无奈之举,这一转向明智而有效。除蒋省一与其父母及族人关系,较鄂皖萧氏家族应更为亲密外,还因为蒋氏家族在英山及潜邑等地,已历五世,而且人丁兴旺。据九修《萧蒋氏谱·卷一·蒋氏源》所载:
九十三世,发显公,字子礼,名必举,别号芾,谥荣敏。世居江苏宜兴,后徙锡山。南宋辛未年(一一五一)进士,文武兼全,拜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官至吏部侍郎。时值南宋向金称臣,,战乱频繁。母卒辞官,再诏力辞不就。迁居徽州黄山龙源,后徙江西鄱阳,再转迁潜邑,最后定居英山。殁葬柳林河杨柳桥。实为我族迁英始祖。公生二世祖万浩公,由英迁潜,生元一、元二、元三。元一复由潜迁英,生省一、省八。省一公入赘萧公维高门下,生五世子才公,爰命从五世起,生承萧姓,死归蒋,此乃蒋萧氏之特色由来也!省八公,昌繁英邑。元二公之后,绵延潜、怀。元三迁河南光山,元末,有裔孙蒋仕杰,为避乱而迁居浙江奉化,亦成巨族。
此段文字亦出自萧同敬之手。从其整理的蒋氏迁英以后的世系中,可以看到,蒋氏族虽也有迁徙分居,但大部分族人定居地极为接近。即使是迁徙河南的蒋元三支族,其活动之光山(即今天河南光山县)也紧靠大别山,为今天鄂豫皖之交界,与英山及潜邑,在地理上十分接近,使得族之间的相互支持成为可能。另外,从此段记文中可以看到,较之同一时期萧氏族人,蒋氏族人在丁口上更有优势,使得他们有能力支持蒋省一承继的英山萧氏。而所有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或许是(所构建的)蒋氏先祖显赫的社会地位及文化资源。
与名不见经传的萧氏族人不同,蒋氏族的迁英始祖是南宋名宦蒋发显。据上引《萧蒋氏谱?卷一?蒋氏源》所载,发显公是“南宋辛未年(一一五一)进士,文武兼全,拜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官至吏部侍郎”。在中,萧同敬先生特意补充说:“官做到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大概部长这么大个官。他那时很年轻,文武双全,秦桧想利用他。他就借这个事向请假,说母亲死了,我回去奔丧,葬母亲,他就这样跑了,不再回朝中了”。萧同敬先生告诉笔者,此公在《宋史》中有传。笔者翻阅《宋史》,确是在《卷三百八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三》中寻到了“蒋芾”的传:
蒋芾字子礼,常州宜兴人,之奇曾孙。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第二人。孝即位,累迁起居郎兼直学士院。
明年,拜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会母疾卒,诏起复,拜左仆射,芾力辞。有密旨欲今岁大举,手诏廷臣议,或主和,或主恢复,使芾决之。芾奏:“天时人事未至。”拂上意。服阕,除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提举洞霄宫。寻以言者论,落职,建昌军居住。期年,有旨自便。再提举洞霄宫,卒。
两相比对可知,《蒋萧氏谱》及萧同敬先生所述的先祖蒋发显的字与名,和《宋史》中蒋芾的字不同。《宋史》亦未提到蒋芾的别名以及谥号。二者相同之处,仅是发显公的别号,与蒋芾之名相合。其次,在萧氏族人的著文及谈论中,蒋发显官至吏部侍郎,而《宋史》中的蒋芾则是身居宰辅。再次,萧同敬先生提到,蒋发显是因不甘为秦桧利用,而借母丧辞官,且之后不再就官。而根据《宋史·卷四百七十三·列传第二百三十二》,秦桧卒于宋高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先不论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中进士的蒋芾能与秦桧这样的宰辅大臣能有多少交集;就《宋史》而论,蒋芾直到孝朝仍然为官。再者,依据《宋史》,蒋芾在服母丧之后,力辞的是左仆射之职,之后其仍然“除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提举洞霄宫”,可见其仍在。最后,虽然蒋芾曾迁居建昌军(今江西南城县),但其最后应是在“提举洞霄宫”任上去世的。而洞宵宫乃是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的大涤山中峰下,大涤洞旁的一处道观,南宋时多以去位之宰执大臣提举洞霄宫。可见,蒋芾应是在杭州,即当时南宋都城临安去世的。而根据萧氏族人,蒋发显逝于英山,且墓冢存留至今。根据英山县文物局的资料,蒋发显夫妇的墓冢在今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斗米畈村(图二)。蒋发显夫妇墓属于较大的墓葬,包括墓冢一座,碑刻四通,石雕二件。此墓座西北朝东南,三门四柱,两层碑盖头,大理石质,碑通高1.74米,宽2.28米,厚0.10米。碑中间阴刻:“迁英始祖蒋公发顕大人,母何老夫人,母袁老夫人墓”。封土堆高3米。此墓现已被认定为宋代墓葬,属县级文物单位。据英山县文物局工作人员的调查,萧氏族人近几年每逢清明节都对该墓进行清沟、维修和祭拜,因此墓葬较好,只是墓碑两侧石雕被盗。
但是,与前述(蒋)萧子才的墓碑类似,两墓虽然都被认为是宋墓,却难以找到切实之。根据前引姜红胜先生的解释,旧的墓碑一般都会依照当地惯例,置于之墓或者重立之碑中,现已不可见。根据蒋发显夫妇墓之碑文,此墓是在1997年的,晚于之(蒋)萧子才夫妇墓,如今并未留下旧墓或旧碑的图片或文字资料。而如今可见的碑文,与九修《蒋萧氏谱》中的记文十分类似,同样是1997年家谱之始重新书写的,因此并不能作为蒋发显生平的佐证。因此,蒋发显与蒋芾极有可能并非一人,而所谓别号为芾,乃是巧合或是后人的附会之作。关于这一点,在中,萧同敬先生也承认:“这以前是无文字可查。只是我们这支人一直传下来的。那是历代往下传的。墓碑上有写。都是说蒋发显,从江西瓦屑坝,迁到英山来的。因为我在史料上追了蒋发显,这今后在我们的家史家谱上我都把它记载了。以前也有记载,没得现在清楚”。可见,将蒋发显认作蒋芾的说法由来已久,并非九修《蒋萧氏谱》之萧氏族人首创,或始于明代的修谱运动或更早的历史阶段。
而英山蒋萧氏所联结的蒋芾家族,乃是宋代的高门世家。蒋芾的曾祖,出身名门的蒋之奇在其时也是名动一时的。据《宋史?卷三百四十三·列传第一百二》载,“蒋之奇,字颖叔,常州宜兴人。以伯父枢密直学士堂荫得官。擢进士第,中《春秋三传》科,至太常博士;又举贤良方正,试六论中选,及对策,失书问目,报罢。英览而善之,擢监察御史。”随后,蒋之奇历经北宋数代,“为部使者十二任,六曲会府,以治办称。且孜孜以人物为己任”,是一位很有政绩的人物。笔者臆断,蒋发显的蒋氏族能在英山一地立足并发展,除其自身努力之外,或与其所“缔结”的与宜兴蒋氏族的同关系密切相关。而英山的萧氏族则通过建立与蒋氏的联系,实现了与宜兴望族的联关系。或由于萧氏族所塑造的祖先形象,使其逐渐在地方事务中取得高位。萧氏五世祖萧子才之生平可为旁证:
主薄。字荣甫,生于南宋宁嘉定十一年。承萧姓,为鄂英蒋萧派始祖。维时红巾作乱,公率乡众扎天马寨,保障一方,输粮济国,受主薄冠带。
许多族研究者认为,宋代自北宋始,科举兴盛,到萧子才所生活的南宋末年,中国,特别是汉族控制地区,已然发展为较成熟的科举社会;而科举社会的特征就是社会中崇尚科举世家或者“尚官”的风气,士绅阶层开始逐渐控制(或已经控制)乡村社会。在这一背景下,以宜兴世代官宦的蒋氏家族作为其文化资源,加上英山萧维高氏所遗留的家财,丁口不旺的萧子才才有可能在地方社会中脱颖而出,“控制”“乡众”,且在取得胜利之后被授予“主薄冠带”之殊荣。
依前所述,从蒋省一开始,萧氏族人或已开始与蒋氏频繁接触。作为蒋省一本人,虽然入赘萧家为嗣子,但其与父母兄弟的血缘关系是不容置疑的。因此,遇到困难时,蒋省一返回本寻求支援,并最终获得帮助的成功率不低。但是,其后辈子孙是否还能维系这样的互助关系,则是一个疑问。笔者在对《由萧入蒋记》的分析中提到,为应付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困难,蒋省一曾考虑过将子孙归,无奈由于自己入赘及嗣子的地位,加上夫人侯氏的,想法并未完全付诸实践。而是选择了一个折中的方法,即“生承萧姓,死归蒋”。在前引蒋省一的略传中,有以下文字:“命子孙生承萧姓,殁归蒋。凡祭祀、茔墓、碑誌,仍书蒋氏”。如此,至少从文字上,萧氏族与原蒋氏族之关系便可世代延续。而更为重要的是,蒋省一为萧氏子孙创立了一套祭奠蒋氏祖先的制度。许多学者提到,共同祭祖具有十分强烈的族认同的象征意义;族的凝聚力往往是通过祭祖仪式来催生和构建的。从这一点出发思考蒋省一的归葬,会发现这一举动值得玩味。蒋省一选择不与自己的妻子侯氏合葬,而是与父母同葬一处,使得萧氏与蒋氏族人共同祭祖成为一个客观事实。而且,前引蒋省一略传中提到,侯氏的墓葬周围有“七世祖妣周氏”和“八世祖妣李氏”“附葬左右”,均未与丈夫合葬。可见,除蒋省一外,其曾孙及玄孙亦有可能归葬蒋氏故地。而且,后世子孙归葬的比例也应该不低。从《由蒋入萧记》可知,光绪时的裔孙萧伦序是到潜邑祭祀的,而当时士大夫一般按朱子《家礼》在祠中应只祭奠高曾祖考四代(不论大或作为小的本)。因此,可以推测,当时萧伦序的近祖中,应该有人归葬蒋氏祠。再者,《由蒋入萧记》中提到,萧伦序是在居潜邑祭祖的时候,发现了载有符合伦常的异姓故事的明朝谱牒。这说明蒋氏家族收藏着萧氏的谱,或者其旧谱中有关于萧蒋同的记载。从这一点上看,蒋氏族人直到清末仍认同萧氏族人的同族关系,并同意这些“异姓”与他们共同祭祖,二姓关系的亲密程度可见一斑。
笔者多次询问受访对象,是否知晓有不遵循异姓规矩的族人。外姓人的回答往往是肯定的,他们认为,萧氏或者汪氏子孙肯定有不遵守此项族规之人。但是,基于其作为刻碑人的长期经验,萧志龙至今不曾见过一例违反祖制的行为。其弟萧志文持与其兄相同的看法,认为“传统不是你说改变就改变的。我们萧家人做事还是依照传统和俗例的,哪能任凭个人乱改”。但是,如今,九修《蒋萧氏谱》的主修人之一萧同敬,则对此有不同的看法。萧先生说:
我们应该是姓萧。现在到萧子才,到现在20代了,应该姓萧,如果牵得起这个藤,就更好,如果牵不起这个藤,我们就单独一支萧。再不可能再转姓为蒋。到现在20多代了,你么可能(英山方言,么,即没——笔者按)转去改姓,不可能。和原来姓萧的不同。现在就有了。过去家族管着在,不能乱搞。在我的观点就不同了。了,不可能再用清朝的,这个东西。人要随时代走,要与时俱进。他们平生,从出生开始姓萧,如果说你改成姓蒋,他的子孙就搞不清楚。怎么我姓萧,我的太爹姓蒋。这就是个矛盾,存在的问题。这是我们的祖先留下来的问题。所以从我这开始,比如我和我哥。因为我和蒋家根本毫无血缘关系了。对这个事,我现在有个想法,我想翻这个案,到我头上已经24代了。就是说从一世祖到现在我已经24代。自古以来,没有一个人死了过后改姓。不可能,所以我想翻这个案,再修谱的话,如果我在的话,翻这个案。这里面,还有个什么呢,我有很足的根据。一是,姓萧的我们这支人有点名望的,县志、省志、包括国史,你生姓么事(英山方言,么事,即什么——笔者按),死了还姓么事。你不可能,比如说我萧同敬,如果有点能力,在国家档案室,写着萧同敬,死了之后不可能改成蒋同敬撒,是吧?
萧同敬先生的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其希望改变旧制的想法。他告诉笔者,会要求子孙在墓碑上刻写“萧”姓。萧先生对其改变旧俗的想法提出了两个理由。其一,是“和蒋家根本毫无血缘关系了”;其二,是英山萧氏族人的声望已经在慢慢提高,改姓在制度上已不可能。据萧志龙介绍,如今萧氏在草盘为主的英山地区已蔚为大族,丁男超过两万人。从萧志龙介绍的情况分析萧同敬先生的话,笔者推测,在今天安定丰足的时代,作为英山大族的萧氏,已经无需强为与他族认亲联合,即是说,从前族间依附关系的利益基础已不存在,故萧氏对于蒋氏的认同便在今天弱化了。关于这一点,黄素龙在介绍与英山地区相似的,广东潮汕姓氏的“异姓”现象时,也有提及,但仅限于描述逸闻。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阐述了湖北英山族异姓的习俗背后,邻近族之间的利益依附关系。这一利益共生关系的维系,往往是通过祖先故事的建构,以及丧葬祭祖仪式的践行而实现的。通过祖先故事的叙述传承及仪式礼俗的延续,由于姻亲关系而可能疏远的族间关系,重新回归到血亲关系上,使得事实上的异姓联成为可能。而这种联并非仅是家庭层面的异姓联合,更非临时性或短期的策略换,乃是具有较大人口数量的,长期稳定的族合并,但在外在形式上仍然保留原先的族形态。九修《蒋萧氏谱》的另一主修人,现年86岁的退休教师萧同壁对笔者说:“这项习俗的传承是因为长辈的一句话”。萧同敬先生也提到,过去不能翻案是因为“过去家族管着在,不能乱搞”。而根据笔者的分析,长辈或者家族制定这样的约,应是出于当时现实的考量。常建华曾做过以下评述: “族的形成发展也与移民、开发联系在一起,祖先传说的故事结合地方社会才能深刻理解。解析祖先故事成为族研究的重要途径,族谱世系的早期部分也焕发出新的资料价值”。现今族研究多关注单个族的发展,对族间关系的探讨,则主要集中于相互之间的争斗。本文希望从族间共生发展的角度,对过往族研究做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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